【中国环保在线 行业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的性能、质量,实施大气固定污染源排放污染物监测,制定本标准。

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的组成结构、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和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的设计、生产和检测。

  对于需根据实测排放浓度换算标态折算排放浓度的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其废气参数监测设备的组成结构、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和检测方法,参照 HJ76 的有关规定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836.1 爆炸性环境 部分:设备通用要求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 76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非甲烷总烃 nonmethane hydrocarbons(NMHC)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上有响应的除甲烷外的其他气态有机化合物的总和,结果以碳计。

  3.2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 nonmethane hydrocarbons continuous emission monitoring system(NMHC-CEMS)

  连续监测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所需的全部设备,简称NMHC-CEMS。

  3.3

  分析周期 analysis cycle time

  系统连续运行时给出两组测量结果之间的时间间隔。

  3.4

  响应因子 response factor

  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测量其他气态有机化合物响应值相对于测量丙烷响应值的无量纲商数。

  3.5

  转换效率 conversion efficiency

  使用催化氧化装置把除甲烷外的气态有机化合物氧化掉的效率。

  4 系统的组成与结构

  4.1系统组成

  固定污染源 NMHC-CEMS 由非甲烷总烃监测单元、废气参数监测单元、数据采集与处理单元组成见图 1。系统测量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浓度、废气参数(温度、压力、流速或流量、湿度等),同时计算废气中污染物排放速率和排放量,显示和打印各种参数、图标,并通过数据、图文等方式传输至管理部门。

  4.2系统结构

  NMHC-CEMS 系统结构主要包括样品采集和传输装置、分析单元、数据采集和传输设备以及其他辅助设备等。依据系统测量方式的不同,系统可能具备上述全部或部分结构组成。

  4.2.1 样品采集和传输装置

  样品采集和传输装置主要包括采样探头、样品传输管线、流量控制设备和采样泵等;采样装置的材料和安装应不影响系统测量。一般采用抽取测量方式的系统均具备样品采集和传输装置。

  4.2.2 分析单元

  分析单元用于对采集的污染源废气样品进行测量分析。

  4.2.3 数据采集和传输设备

  数据采集和传输设备用于采集、处理和存储监测数据,并能按中心计算机指令传输监测数据和设备工作状态信息。

  4.2.4 辅助设备

  采用抽取测量方式的系统,其辅助设备主要包括为其排放装置、反吹净化及其控制装置以及凝液排放装置等。

  (原文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