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背景

1.1 任务来源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明确了排污许可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总体思路,并要求按行业分步实现对固定污染源的全覆盖。原环境保护部发布了《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规范排污许可证申请、审核、发放、管理等程序。

2016年6月,原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发布了《关于征集 2017 年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计划项目承担单位的通知》,将《化肥工业排污许可相关技术规范》制订 列入《2017 年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计划项目指南》,工作时限为 2 年。经过公开征集、答辩、遴选,终确定由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承担。2017 年,原环境保护部将项目名称确定为《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化肥工业》,属于《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管理-水环境管理司》 的子项目。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化肥包括氮肥、磷肥、钾肥和复混肥。按照急用优先的原则,2017 年完成《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化肥工业-氮肥》,2018 年完成《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化肥工业-钾肥》《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化肥工业 -磷肥和复混肥》,终完成化肥工业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肥料包括化学肥料、有机肥及微生物肥料。经与管理部门沟通,2018 年在完成磷肥、钾肥、复混肥料工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的基础上,补充有机肥及微生物肥料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终完成《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磷肥、钾肥、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实现肥料制造工业全覆盖。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承担,中国磷复肥工业协会、贵州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中国科学院青海盐湖研究所、中海石油环保服务有限公司为协作单位共同成立标准编制组。

1.2 工作过程

2017 年 10 月中旬,编制组收集、整理相关研究成果,组织专家就磷肥工业行业现状及污染物源强进行讨论。

编制组于 2017年10月26日-27 日、2018年1月9日-13日、1 月 21 日-24 日、3 月 5 日-3 月 9 日和 3 月 14 日-3 月 16 日分别赴贵州、山东、云南、青海、湖北等地选取生产不同产品的典型企业开展现场调研工作,梳理行业主要的工艺、产排污节点、污染因子、污染治理措施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编制组分别于 2017 年 10 月 16 日、12 月 8 日、12 月 28-29 日在京组织召开标准初稿专家讨论会,重点研究了标准适用范围、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填报、行业管控思路、许可排放量确定、无组织排放管控措施及实际排放量核算方法等重点难点问题。

编制组分别于 2018 年 4 月 3 日、5 月 17 日在京组织召开标准征求意见稿专家讨论会,5 月 28 日顺利通过专家评审会,并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