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集团解读《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酒、饮料制造》
1 项目背景 1.1 任务来源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要求,支撑国家排污许可制度的实施,进一步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行为,对排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活动提供切实可行的指导,原环境保护部于 2017 年 4 月 25 日发布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启动了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的编写工作。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 年 4 月 10 日印发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酒、饮料制造》列入“十三五”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清单,拟定于 2019 年发布;2017 年 5 月 31 日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征集 2018 年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计划项目承担单位的通知》 ,2018 年 5 月 3 日《关于开展 2018 年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确定河北科技大学、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和河北省绿色食品办公室为“环境监测类标准”中“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酒、饮料制造》的编制单位。
《指南》编制意为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对酒、饮料制造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行为的技术要求, 支撑《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酒、饮料制造工业》制度的实施,落实《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和《总则》等法律规章和相关标准规范。
1.2 工作过程
2017年5月,成立《指南》编制组,制定了标准编制实施方案。
2017年6月—2018年1月,实施标准前期的资料收集和调研工作,主要开展的工作有: ①通过查询、检索相关标准和文献资料,以及与业内专业人士和专家交流,了解该行业的主要生产工艺及产品、技术水平。②通过实地调研调查企业的生产现状和排污现状,对行业的主要生产工艺、产污环节、排污特征、污染治理技术、管理台账、自行监测等进行调研。③在广泛调查的基础上,明确标准的适用范围,确定管控要素、污染因子、污染物排放限值、初始排污权核定方法、行业可行技术、自行监测管理要求、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与执行报告编制要求、实际排放浓度达标判定方法、实际排放量核定方法。④完成行业排污现状分析,系统梳理行业常见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污染源,提出行业通用的监测方案。
更多标准编制说明内容点击以下链接获取标准编制说明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