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背景

1.1 任务来源

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下达 2007 年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将《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化妆品》列入国家标准制订项目计划,由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承担该标准的编制工作。

1.2 工作过程

1.2.1 制订意见的调查

2016年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成立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化妆品》标准编制组。编制组分析了产品的主要环境行为,收集了污染控制的技术文献、相关标准、环保法规和政策等资料,进而展开了调研和开题论证工作。

1.2.2 开题论证会

2017年3月原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在主持召开了开题论证会。参加会议的有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消费者协会、国家轻工业化妆品洗涤用品质量监督检测站、中国消费者协会、相关企业的专家。经专家论证,明确了标准编制的主要方向、基本原则、技术路线和主要工作内容等。

1.2.3 专家讨论会与现场考察

2017 年 4 月,编制组对企业进行调研,考察听取了业内专家和企业对标准制订开题报告的意见,并对部分企业进行了现场调研。了解到各类化妆品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涉及到的质量、安全和环境问题,收集了部分企业产品的环保指标数据,完善了产品要求。

1.2.4 征求意见稿阶段

在上述工作基础上,编制组根据各方专家意见,综合考虑化妆品的生产工艺、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和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等因素,并参考国外与化妆品环境方面相关的法规标准以及收集的部分企业产品的技术参数,标准编制组于 2018 年 3 月完成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化妆品》以及编制说明。

2018 年 3 月 23 日,原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主持召开了标准征求意见稿技术审查会,来自行业协会、科研机构、检测机构、生产企业的代表共 8 人组成专家组,专家组审查通过了征求意见稿, 并提出了修改意见。会后,编制组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进行了修改,2018 年 5 月上报生态环境部申请对外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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