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染整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1 任务来源

为适应国家环境保护工作需要,2015 年原环境保护部下达了《关于开展 2015 年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为《纺织染整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修订项目牵头单位,参编单位有东华大学、中国印染行业协会、清华大学、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湖北君集水处理有限公司、中持水务运营有限公司、威士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和紫光环保有限公司。

2 规范修订的必要性、修编原则、依据及重点

2.1 规范修订的必要性

为有效控制纺织染整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指导纺织染整工业废水治理工程的设计、运行管理及环保管理工作,原环境保护部于 2009 年 6 月 24 日颁布了由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东华大学和中国印染行业协会合作编制的《纺织染整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2009 版规范颁布实施后,对纺织染整工业废水治理工程的设计和运行管理发挥了积极有力的作用,为纺织染整行业水污染治理作出了重要贡献。

近几年,随着节能环保要求的日益提高,国家对纺织染整废水的治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011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的《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中明确提出:“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现有的生产项目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 应当依法关闭。”2012 年发布的《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是纺织染整行业全球严排放标准,与其 2015 年修改单替代了已使用 20 年的《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2015 年 4 月 2 日国务院颁布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将印染行业列入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之一,“制定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实施清洁化改造”,“鼓励钢铁、纺织印染、造纸、石油石化、化工、制革等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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