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由中国材料与试验团体标准委员会化工材料领域委员会涂料和颜料技术委员会(CSTM/FCO5/TC05)归口承担的《原厂(OEM)车辆涂料单位涂装面积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释放量的测定》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按照《中关村材料试验技术联盟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公开广泛征求意见。

  目前,中国汽车、轨道交通等行业在飞速发展,极大地促进了汽车涂料工业的快速进步。车辆在制造过程中会使用大量的汽车涂料,能够直接或间接地产生大量对环境或人体有害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从而影响人类身心健康,同时也破坏生态环境。

  为了加强汽车涂装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管理,促进汽车表面涂装工艺和VOC治理的技术进步,通过制定相应的汽车涂装释放量计算方法标准,能更加有效地控制汽车漆涂装的VOC释放量。

  本文件参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和GB/T 20001.4《标准编写规则 第4部分:试验方法标准》的规定起草。本文件参考GB/T 1725 色漆、清漆和塑料 不挥发物含量的测定;GB/T 3186 色漆、清漆和色漆与清漆用原材料 取样;GB/T 6750 色漆和清漆 密度的测定 比重瓶法;GB/T 9272 色漆和清漆 通过测量干涂层密度测定 涂料的不挥发物体积分数;GB/T 9278 涂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温湿度;GB/T 13452.2 色漆和清漆 漆膜厚度的测定等规程编制。

  本文件规定了采用涂布率法测定单位涂装面积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释放量的术语和定义、原理、取样、测试步骤、计算、试验报告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车辆制造业中采用原厂(OEM)车辆涂料进行工业涂装时VOC释放量的测定。其他采用OEM涂料进行工业涂装的制造行业也可参照本文件。

  方法原理:

  准备好样品后,先按GB 24409测定液体试样的VOC含量,再按GB/T 9272测定液体试样的不挥发物体积分数,然后基于给定的或按GB/T 13452.2测定的干漆膜厚度计算出理论涂布率,最后得到OEM涂料的单位涂装面积的VOC释放量。

  液体试样的 VOC 含量:

  按GB 24409—2020的规定进行。其中:水性涂料和水性辐射固化涂料VOC含量测试时均不考虑水的稀释比例。其他类型涂料按产品明示的施工状态下的施工配比混合后测定,如多组分的某组分使用量为某一范围时,应按照产品施工状态下的施工配比规定的最大比例混合后进行测定。

  测定电泳漆中VOC含量时,首先应满足施工状态的要求,可直接从电泳涂装线上取工作液进行测试,如所取的样品为电泳漆原漆,应按涂料制造企业的要求,配制熟化成为工作液后进行测试。

  液体试样的不挥发物体积分数:

  按GB/T 9272的规定进行。其中:受漆器类型为圆片;施涂方法为浸涂;密度按GB/T 6750的规定进行 [试验温度为(23±0.5)℃];不挥发物质量分数按GB/T 1725的规定进行[称取试样约1g,烘烤条件为(105±2)℃/1h]。

  也可以采用其他受漆器类型、施涂方法等,并在试验报告中注明。

  计算通则:

  按试验样品参照的标准中所规定的方法计算VOC释放量。如没有规定特定的方法,计算单道涂层或复合涂层的VOC理论释放量。

  由于VOC理论释放量不涉及上漆率的计算(会引入其他误差),精密度较好,是一种优先选择的计算方法。

  计算两次平行试验测试结果的平均值,以平均值报出结果,结果表示到小数点后一位。

  精密度:

  1.重复性

  在同一实验室,由同一操作者使用相同设备,按相同的测试方法,并在短时间内对同一被测对象相互独立进行测试获得的两次测试结果的相对偏差不大于10%,以相对偏差大于10%的情况不超过5%为前提。

  2.再现性

  在不同的实验室,由不同的操作者使用不同的设备,按相同的测试方法,对同一被测对象相互独立进行测试获得的两次独立测试结果的相对偏差不大于20%,以相对偏差大于20%的情况不超过5%为前提。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a) 本文件编号;b) 识别待试产品必需的全部细节,如样品名称、样品状态、组分配比、干漆膜厚度、上漆率等;c) 试验结果,如第 7 章所示,及所用的计算方法;d) 与规定的试验方法的任何差异;e) 试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