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集团(香港)有限公司:9月2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发布山西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JJF(晋)61-2022《矿用烟雾传感器校准规范》,2022年11月29日实施。

  矿用烟雾传感器用于连续监测矿井中因机械摩擦、电缆发热、煤层自燃等产生的烟雾浓度。其工作原理是由感烟探头检测外界烟雾浓度的变化,将烟雾浓度转换为电信号,当被测环境中烟雾浓度达到规定值时,单片机输出控制信号,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本规范依据 JJF 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的要求和格式编写。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指标参考了 MT/T 382-2011《矿用烟雾传感器通用技术条件》和JJF 1001-2011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依据 JJF 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本规范在架构上包括引言;范围;引用文件;术语;概述;计量特性;校准条件;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校准结果的表达;复校时间间隔以及附录等内容。

  校准环境条件:

  1.环境温度:(15~35)℃;2.相对湿度:不大于 85 %;3.应无影响传感器正常工作的烟尘和风速干扰。

  校准用测量标准及其他设备:

烟雾传感器校准装置的调校:

  将烟雾传感器校准装置开机且打开光源预热 20min,待光源稳定后,依次将透射比标 准滤光片放于烟雾传感器校准装置说明书中规定的位置,调整探测器显示值(N),使其 与透射比标准滤光片标定值(T)满足 N=1-T。分别用四片透射比标准滤光片重复上述过程, 直至完成对探测器全量程的标定,此后传感器校准过程中不得再次调整。

  灵敏度和响应时间测试:

  传感器灵敏度和响应时间应在烟雾传感器校准装置中进行,装置应符合附录 B 的规定。 按被检烟雾传感器的额定电压对其供电,将其预热不少于 15min;当烟雾传感器校准装置 中烟雾浓度均匀且达到(5±1)%obs/m 时,放入被检传感器并计时,观察传感器是否动作, 记录传感器从放入到动作的时间,分别重复测量三次,取三次测量值的算术平均值为传感 器的响应时间。

  校准结果的表达:

  校准结果应反映在校准证书上,校准证书至少包括以下信息:a) 标题,如“校准证书”;b) 实验室名称和地址;c) 进行校准的地点;d) 证书或报告的性标识(如编号),每页及总页数的标识;e) 送校单位的名称和地址;f) 被校对象的描述和明确标识;g) 进行校准的日期,如果与校准结果的有效性和应用有关时,应说明被校对象的接 收日期;h) 对校准所依据的技术规范的标识,包括名称及代码;i) 本次校准所用测量标准的溯源性及有效性说明;j) 校准环境条件的描述;k) 校准结果及测量不确定度的说明;l) 校准证书签发人的签名以及签发日期;m) 校准结果仅对被校对象有效的声明;n) 未经实验室书面批准,不得部分复制证书的声明。

  复校时间间隔:

  建议复校时间间隔一般为一年。客户也可以根据校准结果、使用频次、使用条件等情况自行确定复校时间间隔。

  本规范适用于矿用烟雾传感器的校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