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背景 1.1 任务来源

从上世纪 80 年代中期,我国开始试行排污许可制度,并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中规定了有关排污许可的内容。目前,以排污许可制度为核心的环境管理体系改革正在进行,出台了一系列有关排污许可的政策性文件和规范性文件。2016 年 11 月国务院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对完善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实施企事业单位排污许可证管理作出部署。2016 年 12 月环境保护部发布了《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该管理办法是全国第一个关于排污许可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主要用来指导各地排污许可证申请核发等工作,并为下一步国家制定排污许可条例奠定基础。

再生有色金属工业是我国循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原生矿冶炼相比,再生有色金属的循环利用在节约资源、减少能耗和改善环境方面效果极其显著。但由于众多中小企业工艺落后,环保设备缺失,导致的环境污染也极为严重。为提高再生有色金属工业污染防治水平,2015 年环境保护部发布了《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进一步严格了再生有色金属行业排放标准。2017 年环境保护部发布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明确提出到 2020 年共有 78 个行业和 4 个通用工序要纳入排污许可管理。2017 年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制修订计划明确将“有色金属工业排污许可相关技术规范”列入标准制修订计划,其中再生有色金属工业作为排污重点单位,同时作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规定的重点行业,应在 2018 年完成排污许可证的审核和发放工作。

1.2 工作过程

2017年10月该项目正式立项后,由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牵头,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为辅, 成立了项目编制组。编制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多次内部专题研讨,梳理了工作内容, 明确了研究重点,拟定了工作计划和技术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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