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背景

1.1 任务来源

家具制造行业传统上属于工艺相对落后、高强度、低附加值、污染重的行业,尤其是喷漆作业环节,2015 年前近乎 98%的企业采用的是落后的手工作业,以喷涂溶剂型涂料进行装饰,主要涂料类型为挥发性有机物(以下简称 VOCs)含量达到 80-90%的硝基漆、以及VOCs 含量在 60%左右的 PU、PE 漆,在施工过程中还会根据季节、温度以及产品饰面效果要求添加一定的稀释剂。我国尚未有针对家具制造行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企业在执行的是《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该标准已发布 20 余年,与国民经济水平、污染治理水平以及国家环境管理和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有较大的差距,已不能满足环境管理的需要,而且该行业也没有清洁生产指标体系以及行业准入的相关标准要求,行业的发展和管理还存在一定的无序性。家具制造生产过程的主要污染物是挥发性有机物,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公益项目《工业涂装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特征及污染控制对策研究》的研究成果,木器涂料使用排放的 VOCs 量占到了工业涂装 VOCs 排放量的 12%,是 VOCs 的一个主要的污染贡献源。我国的家具制造行业自“十二五”以来,已经成为世界第一大生产国,而作为污染防治重点行业的家具制造行业,也无相关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具体指导文件。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拥有完善的排污许可体系,并有效支撑了各种环境管理制度,而我国排污许可制度尚处于初始阶段。

2017 年 5 月,原环境保护部下达了《关于征集 2018 年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计划项目承担单位的通知》,开展 2018 年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征集工作。市环科环境工程设计所牵头承担了《家具制造工业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编制工作。参与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中国家具协会、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等单位。

2017 年 7 月初接受国家下达的标准制定任务后,市环科环境工程设计所组织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中国家具协会、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组建了标准编制小组。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 年版)》已于 2017年8月3日由原环境保护部发布,其中对 C21家具制造工业 的分类见下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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