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集团解读《核动力厂冷却水环境影响评价指南》
一、指南编制必要性
核动力厂冷却水取排水量较大,对环境的影响已经引起广泛关注,对水产养殖的影响尤为突出,已成为近年来群众来信来访的重要问题,甚至引发多次小规模群体性事件。
在红沿河、三门、徐大堡、漳州、宁德、台山等多个核电项目环评报告审评过程中,温排放影响成为重要瓶颈问题,对温排放影响进行现实模拟成为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为满足海水水质标准的要求,核动力厂立项后常需要申请调整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和海洋功能区划,进而导致水体功能降级。但实际上核动力厂冷却水仅排放热量,其他污染物很少,从生态影响的角度可以更加科学的评价温排水的影响,以减少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和海洋功能区划的调整。
近些年我国滨海核动力厂发生多起由于海生物堵塞取水设施导致冷源丧失事件,影响到了核动力厂安全运行。为此,从生物来源方面开展核动力厂取排水设施优化设计的相关研究很有必要。
综上,为规范核动力厂建设项目冷却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防止和控制核动力厂冷却水取水和温排水产生的负面环境影响,保护生态环境安全,我司组织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编写了《核动力厂冷却水环境影响评价指南》。
二、主要技术依据
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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