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根据中国电力技术市场协会团体标准制订计划的要求,《电池储能系统集成技术规范》和《梯次利用电池储能系统的安全性要求》两项用户侧储能相关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征求意见。

  《电池储能系统集成技术规范》

  本文件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储能技术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精神,由中国电力技术市场协会根据行业需求制订。参考GB/T 14598.26 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 第 26 部分:电磁兼容要求;GB/T 14549 电能质量 公用电网谐波;GB/T 15543 电能质量 三相电压不平衡;GB/T 15945 电能质量 电力系统频率偏差;GB/T 19862 电能质量监测设备通用要求;GB/T 24337 电能质量 公用电网间谐波;GB/T 34120 电化学储能系统储能 PCS 技术规范;GB/T 34131 电化学储能电站用锂离子电池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等规程编制。

  本文件规定了用户侧储能系统集成的相关术语定义、技术总则、技术要求、接入电网等级及接入方式、安全设计、电能计量等。本文件仅适用于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单位并网点储能功率不超过5兆瓦(2h)的用户侧储能系统。

  系统集成技术总则:

  1.用户侧电化学储能系统不应降低所接入用户和公用电网的供电可靠性、可操作性和安全性,不应影响用户的正常用电。

  2.用户侧电化学储能系统应用模式包括用户侧电能管理和参与电网需求响应、辅助服务等模式.储能系统的功率控制策略及远动设备应满足应用模式的技术要求。

  3.用户侧电化学储能系统集成设计,在满足技术要求的情况下,应选择节能、环保、高效、安全、可靠、易维护的设备。

  4.用户使用移动式储能设备在同一用户内以流动等方式给用电设备提供临时、备用电源时,在接入点必须安装有智能并离网转换设备。

  4.用户侧电化学储能系统集成设计时,应安装可闭锁、具有明显开断点、可实现可靠接地功能的开断设备、可就地或远程操作。

  系统集成保护技术要求:

  1.用户储能系统集成的保护应符合可靠性、选择性、灵敏性和速动性的要求。

  2. 用户储能系统保护的配建及整定应与电网侧保护相适应,与电网侧重合闸策略相配合。

  3.用户储能系统应配建防孤岛和逆功保护装置,防孤岛保护应与电网侧线路保护相配合,配建的逆功保护设备,当检测到逆向电流超过额定输出的 5%时,储能设备应在 0.5s~2s 内停止向电网线路送电。

  4.用户储能系统的并离网转换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电力行业的规程和规定。

  5.储能系统应以单点方式接入配电网。接有储能系统的低压配电台区,不能与其他台区建立低压联络。

  6. 电池储能系统并网点处的保护应与所接入电网的保护协调配合,电池储能系统的接地型式与接入电网的接地型式一致,不应抬高接入电网点原有的过电压水平和影响原有电网的接地故障保护配合设置。

  7.电池储能系统设备应满足相应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绝缘耐压要求。

  《梯次利用电池储能系统的安全性要求》

  本文件根据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给出的规则起草。参考GB/T 2423.4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 2 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Db 交变湿热(12h+12h 循环);GB/T 2423.17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 2 部分: 试验方法 试验 Ka:盐雾;GB/T 28046.4-2011 道路车辆 电气及电子设备的环境条件和试验 第 4 部分:气候负荷;GB/T 36276 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GB 38031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GB 51048-2014 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规范等规程编制。

  本文件规定了储能系统用梯次利用的锂离子电池的安全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用户侧储能系统用梯次利用的锂离子电池。

  储能系统安全要求

  1.温度控制要求。集装箱储能系统应具备温控系统,每个集装箱内部温度均匀度不高于 10℃,多个集装箱并联使用时,各个集装箱内部温差不得大于 10℃。

  2.通风系统。储能系统所在的密闭空间(如集装箱)应具备动力通风系统,当探测到可燃气体浓度大于其爆炸下限(体积分数)的 20%时,应自动启动通风系统,换气体积应达到密闭空间体积的 2 倍。

  探火和报警系统:

  1.储能系统安装固定式自动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应设置使用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等单独或组合的探火系统,当开始发生火灾时能迅速地探出火灾征兆,并发出警报。

  2.储能系统应具备早期热失控预警系统,对电池运行数据实时分析,甄别电池运行异常数据,一旦电池电压、电流、温度发生异常变化,发出警报并注明缘由。同时采用气体探测器或电解液泄露探测器或多种探测器组合的探测系统探测环境中热失控或电池失效特征气体,当浓度超过常规数值时,发出警报。

  灭火系统:

  1.集装箱储能系统内部应具备灭火系统,当单体电池发生热失控的 30s 内应能及时采取灭火措施,且在 1min 内消灭明火。灭火剂量和控制系统应能保证该系统在电池复燃时能再次释放。灭火系统可采用如下形式:(1) 全氟己酮固定式灭火系统;(2)压力水雾固定式灭火系统;(3)七氟丙烷灭火系统。

  2.对于电动汽车用电池包组成的储能系统,应在电池包内设置灭火系统。

  冷却液泄露探测系统:

  对于采用液态冷却的储能系统,应设置有探测冷却液体积或冷却液泄露的探测系统,当泄漏时能够在3min内发现并报警,或在泄露不超过总体积的10%时发出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