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保在线 行业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固定污染源废气 一氧化碳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固定污染源废气一氧化碳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HJ973-2018)。

  以上标准自2019年3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kjs.mee.gov.cn/hjbhbz/)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18年11月13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环境标准研究所,各标准承担单位。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8年11月14日印发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中一氧化碳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一氧化碳的定电位电解法。

  本标准中的浓度泛指质量浓度或体积分数。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山东大学。

  本标准验证单位: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济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聊城市环境监测中心、邹平县环境监测站。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18年11月13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9年3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固定污染源废气一氧化碳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一氧化碳的定电位电解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一氧化碳的测定。

  本标准的方法检出限为 3 mg/m,测定下限为 12 mg/m。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T 373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HJ/T 39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零气zerogas

  不存在测量组分或小于规定值、其它组分浓度不干扰测量组分结果或产生的测量组分干扰可忽略不计的气体。

  3.2

  校准量程calibrationspan

  仪器的校准上限,为校准所用标准气体的浓度值(进行多点校准时,为校准所用标准气体的高质量浓度值),校准量程(以下用 C.S.表示)应小于或等于仪器的满量程。

  3.3

  示值误差calibrationerror

  标准气体直接导入分析仪的测量结果与标准气体浓度值之间的误差。

  3.4

  系统偏差systembias

  标准气体直接导入分析仪与经采样管导入分析仪的测量结果之间的差值,占校准量程的

  百分比。

  3.5

  零点漂移zerodrift

  在测试前、后,测定仪对相同零气测量结果的差值,占校准量程的百分比。

  3.6

  量程漂移spandrift

  在测试前、后,测定仪对相同浓度标准气体测量结果的差值,占校准量程的百分比。

  4 方法原理

  抽取样品进入主要由电解槽、电解液和电极(敏感电极、参比电极和对电极)组成的传感器。一氧化碳通过渗透膜扩散到敏感电极表面,在敏感电极上发生氧化反应:

  (原文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