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实验中使用的高氯酸、硝酸具有强氧化性和腐蚀性,盐酸、氢氟酸具有强挥发性和强腐蚀性,试剂配制和样品消解应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时应按要求佩戴防护器具,避免吸入呼吸道或接触皮肤和衣物。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铜、锌、铅、镍和铬的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铜、锌、铅、镍和铬的测定。 当取样量为 0.2g、消解后定容体积为 25ml时,铜、锌、铅、镍和铬的方法检出限分别为1mg/kg、1mg/kg、10mg/kg、3mg/kg 和 4mg/kg,测定下限分别为 4mg/kg、4mg/kg、40mg/kg、12mg/kg 和 16mg/kg。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7378.3 海洋监测规范 第3部分:样品采集、贮存与运输 GB 17378.5 海洋监测规范 第5部分:沉积物分析 HJ 494 水质 采样技术指导 HJ 613 土壤 干物质和水分的测定 重量法 HJ 832 土壤和沉积物 金属元素总量的消解 微波消解法 HJ/T 166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3 方法原理

土壤和沉积物经酸消解后,试样中铜、锌、铅、镍和铬在空气-乙炔火焰中原子化,其基态原子分别对铜、锌、铅、镍和铬的特征谱线产生选择性吸收,其吸收强度在一定范围内与铜、锌、铅、镍和铬的浓度成正比。

4 干扰和消除

4.1低于 1000mg/L 的铁对锌的测定无干扰。

4.2低于 2000mg/L 的钾、钠、镁、铁、铝和低于 1000mg/L 的钙对铅的测定无干扰。

4.3 使用232.0nm作测定镍的吸收线时,存在波长相近的镍三线光谱影响,选择0.2nm的光谱通带可减少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