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系从石油中制得的直链烃、支链烃与环状烃的混合物。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的蜡状固体。  本品在中易溶,在无水乙醇中微溶,在水中不溶。  熔点 本品的熔点(通则0612第二法)为54~102℃。  (1)取本品适量,置蒸发皿中,加热融化,点燃熔融物,火焰明亮,有石油味。  (2)取本品约0.5g,置试管中,加升华硫0.5g,轻轻振摇,混匀,加热,将产生的硫化氢气体导入醋酸铅试液50ml中,溶液颜色逐渐由无色变为黑色。  酸碱度 取本品35.0g,置250ml分液漏斗中,加沸水100ml,剧烈振摇5分钟,分取水层,再加沸水50ml振摇洗涤,重复两次,合并水层溶液,加酚酞指示液1滴,煮沸,溶液不显微红色;另取同法制备所得的水溶液,加甲基橙指示液0.1ml,溶液不显微红色。  颜色 取本品适量,水浴加热使熔融,取熔融液5ml,与同体积的对照液(取比色用氯化钴液1.2ml、比色用重铬酸钾液1.8ml与水2ml,混匀)比较,不得更深  有机酸类 取本品20.0g,置250ml锥形瓶中,加中性稀乙醇100ml,加热回流10分钟,加酚酞指示液1ml,振摇,立即用氢氧化钠滴定液(0.1mol/L)滴定至溶液变为粉红色。消耗氢氧化钠滴定液(0.1mol/L)的体积不得过0.4ml。  油脂和树脂 取本品10.0g,加20%氢氧化钠溶液50ml,加热回流30分钟,放冷。分取水层,加稀硫酸200ml,不得生成油状物质和沉淀。  灰分 取本品1.0g,依法检查(通则2302),遗留残渣不得过0.1%。  重金属 取本品2.0g,缓慢加热至*炭化,在450~550℃炽灼使*灰化,取出,放冷,加盐酸2ml,水浴蒸干,残渣加醋酸2ml与水15ml,作为供试品溶液,依法检查(通则0821第二法),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十。  药用辅料,包衣剂和控制释放载体等。  遮光,密封保存。